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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抢险救灾及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进一步加强灾情监测预报,继续搞好灾害预防

  目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内,各种自然灾害随时可能发生。气象、水利、国土房管、林业、农业、地震等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旱情、雹情、雷情、地灾险情、森林火情、有害生物灾情等发展变化,做好监测和预报,为灾害预防提供准确信息。对重点时段、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大隐患要加强监测。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要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网络、锣鼓等有效方式,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干部群众提前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准备,有效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

  要进一步加强隐患再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该搬迁撤离的必须及时搬迁撤离。加强河道、城市低洼地段及山区农村排水洞的清淤、疏通,确保泄洪渠道通畅;工矿企业、在建工程等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暴雨期间作业。对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三峡库区、交通干线、矿山采空区等,以及地质条件复杂的农村集中居住点进行重点排查,并认真落实好具体防灾措施。

  提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装备以及运输工具等储备工作,对近期抗洪救灾损耗大的物资和装备,该维修的抓紧维修,该补充的及时补充,该添置的尽快添置,确保满足“抗大灾、抢大险”需要。组织好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专家队伍,提高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应急抢险的实战能力。

  四、齐心协力抓好灾后重建,努力减轻和弥补灾害损失

  灾情结束后,要迅速动员灾区干部群众投入到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中去。一是抓紧基础设施的抢修工作,及时恢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恢复灾区供水、供电、道路和通讯。迅速抢修被淹和冲垮的学校校舍,保证学生能及时上学。二是努力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抢修水毁农田,对受灾农作物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受灾区县要引导和帮助群众广辟生产自救门路,要力保“两翼”万元增收计划如期实现预定目标。三是加快推进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科学规划、合理选址,提高建筑质量和抗灾能力;凡新建居民安置点,严禁在行洪区、警戒线水位以下修建房屋。年底前,要确保所有受灾群众都有固定住所居住。

  五、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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