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措施
1、进一步扩大配方肥招标认定企业。一是加强县级配方肥企业认定工作。将项目县(区)现有2至3个配方肥认定企业,扩大到5个以上;改变部分县只认定当地小肥料企业的现象,要求每县认定5家大中型配方肥生产企业。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认定企业配方肥的宣传工作。
二是推选全省配方肥指定生产企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由各县农委推荐、市农委审核推选上报,省农委选定全省10至20家知名度较高的企业作为首批省级配方肥生产供应示范性企业,颁发“安徽省配方肥料指定生产企业”证书;统一配方肥产品标识,企业生产的配方肥料产品在其包装和宣传材料上印制相应的标志;可以直接在安徽省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按照农业技术部门提供的肥料配方,组织生产、供应配方肥料;有效期为二年。
2、鼓励肥料企业按配方生产配方肥。县级农业部门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要求,在土壤分析化验、田间试验、农户施肥状况调查等工作基础上,组织制定不同作物、不同区域的肥料配方,每年春、秋两季在本区域公布肥料配方,并将信息上报省级农业部门。省农业部门对肥料配方进行审核、汇总,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公告、官方网站及新闻等媒体,公布肥料配方信息,引导企业选择区域配方,按方生产供应配方肥料。为鼓励肥料企业按配方要求生产销售配方肥,凡依据农业部门公布或认可的肥料配方生产的复混肥料产品,可在包装袋上标注作物配方肥料,并在提供配方的县(区)内销售。
3、加强示范带动。在省、部级测土配方施肥普及与创建示范县中,开展配方肥普及推广机制试点和示范工作。在小麦高产攻关、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玉米振兴计划以及农作物高产创建等项目中,建立示范区或示范片,由省推选的配方肥指定企业生产和直接供应配方肥料。加强配方肥示范推广,布置定点企业生产配方肥的对比试验,展示不同品牌、不同配方的肥料应用效果。通过示范片建设和肥效试验展示,组织现场观摩,宣传推介适宜配方肥料产品,形成配方肥料生产、供应与测土配方、试验示范、施肥指导等环节有效链接,探索配方肥料生产供应与推广服务新模式,推动农民购买使用配方肥料。
4、拓宽基层供肥渠道。配方肥指定生产和供肥企业要巩固原有配方肥料销售网点,开辟新网点。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在县级农业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施肥推荐与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四有”配方肥料销售网点(有配方肥指定经销标牌,常年有配方肥销售,有肥料配方公示栏,有配方肥销售台帐),年配方肥销售占经销复混肥50%以上。运用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物流手段,提高基层网点供肥服务能力,方便农民选购和使用配方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