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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0年度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0年度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0〕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10年是实施国家战略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为指导,围绕“东扩、西疏、南展、北延、中优”的战略布局,以做大做强中心城为目标,以广利河两岸深度开发为抓手,统筹推进公益性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和重点片区开发,研究确定了2010年度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载体服务功能的重要促进作用,重视、支持、参与项目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快速有序开展。要严格按照“出精品、留财富、展形象”的要求,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三、市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和东营区政府要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境评价、拆迁安置、施工等方面主动为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搞好服务,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全程代办、快捷审批,缩短办理时限。
  四、市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和不定期组织现场办公会等方式,查摆问题,研究措施,经常调度,加强质量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安全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开展对市政府代建重大城市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推动项目建设。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执行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报告制度,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并指定专人汇总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跟踪督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每月进行通报,保证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市政府将2010年度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重点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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