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以旧换新中标销售、回收企业网点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网点备案申请书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网点全称)是      (中标销售企业全称)的所属直营(销售、回收)网点。网点经营正常,家电销售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旧家电回收具有专业人员队伍,具备上门回收旧家电及交售拆解企业的运输能力。网点具备开具税务发票及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条件,网点还配备有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现向你单位申请成为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备案指定门店。
  请予核准。

  特别声明:本申请书是本网点出具的备案唯一申请。

中标(销售、回收)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销售网点、回收网点应分别申请)

  附件2:
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网点备案登记表

  销售企业全称(盖章):                销售企业详细地址:
  销售企业联系人:                   销售企业联系电话:

销售网点名称

级 别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

面积

(㎡)

工作

人员

(人)

是否配备联网设备

主营商品

详细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市级

县级

1

 

 

 

 

 

 

 

 

 

 

 

2

 

 

 

 

 

 

 

 

 

 

 

3

 

 

 

 

 

 

 

 

 

 

 

4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