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一次大检查。12月底前,以工商所(分局)组织辖区巡查为基础,以县(市、区)工商局组织交叉稽查为重点,以市州工商局组织专班暗访抽查为补充,对全省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商品质量、经营行为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查找问题隐患,整治轻微违法,查处严重违法。对上级暗访抽查中发现的严重市场违法问题,属于辖区工商部门在大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在查处违法当事人的同时,要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一次大监测。在集中开展“严打”行动期间,省局将组织对食品和重要商品质量市场抽检。各市、州、县工商局要围绕节日消费安全,积极开展商品质量抽检、问题商品送检和快速检测工作。
(四)查办一批大要案。各地要组织执法专班,对群众和企业投诉举报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上级转办批办的、媒体披露曝光的、有关部门移送的、广告监测和商品质量抽检中监测出来的“六类”案件线索,明确专人,及时核查,依法处置。符合立案条件的,要迅速立案,限时结案,应罚必罚。春节前,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震慑不法经营者,展示“严打”初步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确保“两节”消费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严打”集中执法行动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加强综合执法。在“严打”集中执法行动中,各级工商局主要领导要重视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公平交易机构要牵头抓,消保、市场、商标广告、登记注册等职能机构要积极主动协同抓,形成拳头和合力,坚决防止领导不力、政令不畅、合力不强、落实不够等现象。
(三)加强检查督办。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严打”集中执法行动的工作督办,定期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局公平交易分局、消保处、商广处、市场处将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检查督办。
各地请分别于2009年11月底前将本地具体工作方案,2010年2月底前将集中执法行动总结和综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集中执法行动期间所办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报送省局公平交易分局(联系人:周辛、王哲;电话:027-86789686;电子邮件:gpjy@egs.gov.cn)。遇有重要情况,请随时报告。
附件:“严打”集中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