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体协调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提高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与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扩大基层民主相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实现信息共享、互促共赢,形成综合效应。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要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要严格工作考核,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要求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要求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行政处罚事项流程图、行政收费事项流程图、行政征收事项流程图、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等。
一、总体要求
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应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程序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或者工作程序制定。行政权力内部流程程序应当在遵循外部流程的基础上,便于机关内部运行,便于机关内部业务管理和有效监督。
二、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要求
(一)流程要合法。行政权力的流程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程序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此外,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程序有具体规定或细化规定的,也要符合这些规定。
(二)流程要合理。行政权力的流程既要体现法律的规定,又要符合行政机关运转的实际。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实际运转的工作程序来制定,但要符合程序合理行使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有原则规定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流程要进行优化和简化,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三)要简明清晰、高效便民。编制流程图要简单明了、便于公众知情办事,使群众一看就知道该怎么办事。关键环节、法律及相关规定必须有的环节不能缺少,法定程序之外的环节应合理设置、尽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