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
(青政〔2010〕3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要求,推行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就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权力项目的梳理、公开、运行和监督。
2.公开透明原则。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所产生的非涉密信息全面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完整、真实。
3.全面监督原则。要对所有行政权力的运行情况进行网上实时监察监控,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4.便民惠民原则。要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畅通沟通渠道,降低办理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投诉,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5.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信息共享,节约建设成本,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