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纲要》的总体要求,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以全面提升全省屠宰行业的工艺、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档次为主线,以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根本目标,以优化布局、控制总量、升级改造、规范经营为着力点,推进屠宰行业调整布局和优化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定点屠宰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提升猪肉产品卫生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对规模化养殖的带动能力。
(二)基本原则
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当集中,公平竞争,提高标准,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
1、严格设置标准。严格执行国务院
《条例》、商务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设施办法》)、《纲要》及《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置办法》)规定的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条件和标准。
2、适当减控总量。综合屠宰企业辐射半径内现有人口、猪肉消费量、屠宰企业屠宰加工能力及周边地区屠宰企业配送能力等因素,实行合理布局,控制屠宰企业总量,既要满足近期消费需求,又要适应长远发展趋势,避免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等手段,通过严格准入、市场竞争、兼并重组,压缩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和过剩屠宰产能,使定点企业数量逐步减少,行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
3、淘汰落后产能。针对部分定点屠宰企业手工屠宰、设施简陋、工艺落后、屠宰操作规范和检验检疫制度未落实的现状,按照《
食品安全法》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进行清理整顿,大力淘汰落后屠宰产能。
4、推进分类管理。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实行分类管理。县城以上城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严格按照国务院
《条例》、商务部《实施办法》和《纲要》的要求进行。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务院
《条例》和湖南省《设置办法》的要求,分别组织制定县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
5、实施分级管理。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规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工艺流程、管理水平等条件,对定点屠宰厂(场)实行分级管理。鼓励、引导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进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开展跨区域经营,提高高等级屠宰厂(场)的肉品市场占有率,实现行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