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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0]5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段轮一  副省长

  副组长:
  彭 勇  省政府副秘书长

  欧阳万坤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成 员:
  路 策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进文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康明先  省监察厅副厅长

  洪 流  省财政厅副厅长

  蔡 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会计师

  郑国华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国斌  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

  鲁力军  省国资委副主任

  曹桦林  省地税局副巡视员

  张光灿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志斌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结民  省物价局巡视员

  贺方红  省安监局副局长

  孙荣洲  省国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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