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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鄂政发〔2010〕4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完善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省人民政府决定组建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省交投公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交投公司为省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具有投资性质的国有资产经营和投融资主体,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省政府行使所有权;省国资委采取高度授权方式,由省交通运输厅对省交投公司行使管理权;省交投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行使自主经营权。

  二、省政府首期安排20亿元资金作为省交投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同时整合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的湖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公司的省级国有资产权益进入省交投公司,通过资本运营,逐步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市场投融资能力。

  三、省交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公司的党组织、工会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设立并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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