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0]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强化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继续保持稳定向好的发展局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08]17号)精神,全面推进以安全生产委托乡镇执法为重点的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是,目前全市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安全隐患排查不够深入全面,整治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从事故和隐患的分布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发生于基层,其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措施执行不力、保障投入不足、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屡禁不止等。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抓安全生产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扼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完善措施
(一)巩固提升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成果。今年是省上规定实现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目标的最后一年。各县(区)要按照《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发[2009]21号)要求,继续推动和督促乡镇依照监管规范化建设标准,扎实推进监管体系、机制建设和委托执法、宣传教育及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认真查漏补缺,切实增添措施,推进乡镇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实现全面达标。
(二)积极创建高标准安全社区。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和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认真对照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2001-2006),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发挥社区在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确保安全监管工作向各单位和居民家庭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