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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确保粮食企业安全度汛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确保粮食企业安全度汛的通知
(皖粮明电[2010]10号)


各市粮食局、省粮食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确保粮食企业安全度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确保安全度汛。今年5月份以来,我国南方数省连续强降雨,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据预测,今年我国降水过多的范围大于去年,长江中游沿江、江淮、黄淮局部地区可能出现暴雨洪涝,目前我省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防汛形势严峻。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立即行动起来,加强领导,把防汛责任落到实处。要提前部署,精心安排,制定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人员,备足防汛物资,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切实做好防汛抗灾组织领导工作。
  二、全面排查,强化防范措施。各地要对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逐一排查,主要检查防汛应急预案,汛点和易涝站点防汛设施、设备、材料准备,库区排水,仓房、露天堆防潮、防漏,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等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狠抓重点,确保储粮安全。一是加强库存粮食储存安全管理。防范仓房漏雨、返潮带来的储粮安全隐患;二是易受洪涝灾害的汛点和内涝站点要提前转移存粮,减少粮食损失;三是夏粮收购地区要做好防汛保粮工作,收购的粮食水分、杂质和不完善粒超标的要先整理后入库,入库水分仍然偏高的要抓紧采用机械通风降水,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储粮安全。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准备。各地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水情,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险情、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抗洪保粮和险情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上报省局。省局值班电话:2889716,2870628。

安徽省粮食局
2010年6月24日

  附件:国家粮食局关于确保粮食企业安全度汛的通知(国粮电[2010]1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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