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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调整建设项目子项内容的复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调整建设项目子项内容的复函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要求调整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中子项内容的请示》(筑发改报[2009]89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300床的建设规模,按照国家县级医院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应设置手术室6间。鉴于该院已有4间手术室,我委在该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核定了135万元投资用于新增2间及按标准完善原有4间手术室,此子项投资不能调作他用。在按标准建设完善6间手术室后,若有结余资金,方可用于医院其它基础设施建设。请你委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我委黔发改建设[2009]834号文批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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