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10年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天津市2010年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经过全市共同努力,我市节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09年,我市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20.1%,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但2009年年底以来,随着一批大项目陆续竣工投产,部分区县、行业和企业能耗大幅增加,单位能耗呈现反弹态势,对完成2010年全市节能降耗目标造成巨大困难,形势不容乐观。为确保完成2010年节能降耗目标,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对2010年全市节能降耗目标实施预警调控,现制定如下调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加强全市节能工作宏观调控,建立全市节能降耗预警机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2010年节能降耗目标,推进经济结构优化,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1.按照全市2010年万元GDP能耗下降4%的目标,确定全市节能降耗预警调控目标为:上半年,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2%左右;前三季度,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左右;全年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按此目标控制全市能耗增速或增量,确定预警控制线。

  2.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2010年节能考核目标,按月度确定本区县阶段性节能目标,并按此目标控制能耗增速或增量,确定本区县预警控制线。

  3.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2010年本系统节能目标,按月度确定本系统阶段性节能目标,并按此目标控制能耗增速或增量,确定本系统预警控制线。

  4. 各市属集团公司要根据2010年节能考核目标,按月度确定本系统阶段性节能目标,并按此目标控制能耗增速或增量,确定本系统预警控制线。针对规模以上企业用能量、主要产品产量、工业增加值变化等情况,逐月确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增量控制目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