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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创建文明城市责任规范出租车行业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服务监督组:由曾黎雯牵头,负责检查出租车驾驶员的经营行为。斗门区交通运输局、金湾交管总站负责辖区车辆的检查。

  (四)执法监督组:由刘万明牵头,负责查处出租车违章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营运。

  (五)投诉处理组:由刘煜牵头,人员由局信访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信息中心、行业协会、各企业组成。负责出租车行业信访、投诉的协调处理及违章行为处理。

  (六)宣传信息组:由邓振平牵头,负责活动对外宣传报道、信息报送。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

  加强活动宣传。局拟定在新闻媒体上宣传出租车行业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内容,定期播报活动进展情况。各出租车企业要及时召开出租车驾驶员动员会,让每一个驾驶员了解开展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自身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支持。活动中,要及时表彰好人好事,通报检查情况,处罚违章行为。

  (二)规范行业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1、2010年下半年,我局将试行《珠海市出租小汽车服务规范》、《珠海市出租小汽车驾驶员计分管理办法》、《珠海市出租小汽车星级驾驶员管理规定》、《出租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出租车驾驶员登记招聘业务办理流程》。

  2、督促各公司建立统一规范的驾驶员档案,并逐步完善驾驶员人才管理信息库。

  3、督促企业将出租车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开展出租车“文明企业、文明车队”评比活动。从而全面提高出租车企业的规范管理水平,增强驾驶员守法经营和文明服务的意识,鼓励出租车企业创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出租车行业整体形象。

  4、对全市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一次职业技能和服务质量的再培训。通过学习,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安全行车、文明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5、继续推行驾驶员安全学习月制度和出租车每月回场2次必检制度。保持驾驶员与公司的沟通,使公司管理人员及时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

  (三)开展现场检查,加强执法监督,促进服务规范

  为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监督。

  1、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斗门区交通运输局、金湾交管总站要定期组织乘坐出租车进行现场检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各交管所每周组织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科室组织不得少于1次,每周检查出租车总数不少于30台,检查情况必须填写《珠海市出租小汽车检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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