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皖政〔2010〕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现就加快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新网工程”,着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为农服务取得新成效,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省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需要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活跃农村流通、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开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作出新贡献。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三)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按照省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签署的《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五大网络,力争五年内“新网工程”覆盖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逐步形成以县域为中心、以乡镇为骨干、以村级为网络终端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