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了解卫生系统贯彻执行《
统计法》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情况,按照国家统计局、监察部、
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10〕38号)要求及卫生部制定的《
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卫办综发〔2010〕111号),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四川省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四川省卫生厅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四川省卫生系统
开展
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省卫生系统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按照国家统计局、监察部、
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10〕38号)要求和卫生部制定的《
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卫办综发〔2010〕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卫生系统贯彻执行《
统计法》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
《处分规定》)情况,查找和梳理卫生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统计;进一步宣传《
统计法》,增强统计法制观念,营造遵守《
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严肃查处卫生系统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对卫生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提高统计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