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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意见
(皖政办〔2010〕4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民工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按照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整合资源、提高效益,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以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为根本,以帮助农民工稳定就业和创业为目标,建立面向全体农民工的培训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等培训主渠道作用,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工就业、创业和自身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

  (二)目标任务。逐步建立健全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工培训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实用技能。

  二、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工作机制

  (三)制定实施新一轮培训规划。按照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制定新一轮全省农民工培训规划,并纳入我省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本行业的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农民工培训的规模和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改进农民工培训任务下达方式。自2010年起,我省农民工培训年度任务的确定,由以往 “自上而下”的方式调整为“先下后上”的方式。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农业富余劳动力数量、外来农民工数量、培训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民工培训年度目标,报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民工办”),由省农民工办会同省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后,统一分解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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