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10〕22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发现有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特别是编制用于办理直接发包手续的发包控制价时,为迎合发承包双方不正当要求,没有按照规定计价程序和要求编制,所出具的咨询成果明显低于市场行情,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执业人员的编制行为,现将招标(或直接发包)控制价编制做如下要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编制招标(或直接发包)控制价时,要严格执行徐建发〔2009〕67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计价程序和要求编制,并对出具的编制成果负责。对于建筑工程要严格按照图纸全部内容编制,必须将塑钢门窗、外墙保温、外墙装饰、甲供材等计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甲供材的价格不应低于发包当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对于发包人将钢结构、桩基础等纳入总包范围但拟今后另行分包的,也要按规定计价程序计入工程造价,作为计取总包服务费和规费、税金等的基础。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编制成果,其单位造价一般不应低于合理的控制价经验值下限,否则要在出具编制成果前及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说明情况。造价咨询企业没有正当理由一旦出具低于合理控制价经验值下限的编制成果,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经调查后可将其视违反行业规定故意降低工程造价,同时将有关情况计入其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通报,造成规费流失的还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会同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同测定,每两个月测定一次,供咨询单位编制招标(或直接发包)控制价时参考。
附件: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
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发承包项目单位控制价经验值下限
(2010年1、2月份)
序号
| 工程类别
| 结构形式
| 层数(檐口高度)
| 估算造价下限
|
1
| 多层住宅
| 框架
| 6层(含)以下
| 850元/M2
|
2
| 小高层住宅
| 框架
| 11层(含)以下
| 950元/M2
|
3
| 中高层住宅
| 框剪
| 12层以上18层(含)以下
| 1100元/M2
|
4
| 高层住宅
| 剪力墙
| 19层以上
| 1250元/M2
|
5
| 多层、小高层综合楼
| 框架
| 11层(含)以下
| 1000元/M2
|
6
| 中高层综合楼
| 框剪(筒)
| 12层以上20层以下
| 1150元/M2
|
7
| 高层综合楼
| 框筒
| 20层以上28层以下
| 1400元/M2
|
8
| 超高层综合楼
| 剪力墙(钢结构)
| 檐口高度100米以上
| 1750元/M2
|
9
| 工业厂房、仓库
| 框架
| 1层、2层
| 750元/M2
|
10
| 工业厂房、仓库
| 12M跨以内钢结构,不含重型吊车梁
| 1层
| 650元/M2
|
11
| 预制砼管桩
| | | 125元/M或
|
960元/M3
|
12
| 人工或机械成孔砼灌注桩
| | | 1100元/ M3
|
13
| 机械成孔灌注砂、碎石、砂石桩
| | | 220元/M3
|
14
| 打钢板桩
| | | 600元/T
|
5
| 深层搅拌(粉喷)桩
| | | 150元/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