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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预防2号“康森”台风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预防2号“康森”台风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建质函[2010]174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2号台风 “康森将于16日下午到17日凌晨在我省沿海地区登陆。现就做好全省建筑施工工地“防台、抗台”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台、抗台”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严阵以待、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不能有丝毫麻痹侥幸心理,要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精心制定有效的“防台、抗台”工作计划和事故救援预案,努力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立即组织进行建筑施工现场的全面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一)全面检查工地现场的临时生活设施,包括选址、选材、安装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空旷地区、沿海地区临时工棚立即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二)检查深基坑支护和市政工程开挖沟槽,做好加固工作,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三)检查脚手架搭设是否合理,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连墙件。

  (四)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的安全性能,重点是设备基础、附墙装置,对陈旧、锈蚀严重或长期不用的设备要立即拆除。

  (五)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线路的架设,防止用电设备进水而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台风到来前,对搭建在易发生山体滑坡、坍塌的高切坡附近的临时设施严禁住人,并妥善做好人员的安置转移工作。

  (七)落实场内材料堆放防倾倒、坠落措施,特别是在建高层建筑楼层临边区域不得堆放建材,做好防坠物的防护措施。工地围墙边堆放建筑材料不得超高,并堆放整齐稳固,与围墙留有安全距离。

  (八)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在台风经过期间建筑工地需停止施工,按照防台风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加强值班,保证信息通讯畅通。台风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特别是沿海地区,要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掌握雨情、风情、水情和地质灾害情况,确保在台风灾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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