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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股权转让及投融资保障专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股权转让及投融资保障专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0〕138号)


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十二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投融资保障工作,省政府决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开展全省“十二五”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股权转让及投融资保障专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研究工作的组织保障及总体安排

  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股权转让及投融资保障专题研究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为了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统计局、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金融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甘肃省“十二五”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股权转让及投融资保障专题研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省政府副秘书长马自学担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孙晓文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具体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统计局、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金融办等有关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立即开展调查和专题研究工作,并形成研究报告。

  二、研究报告撰写分工

  研究报告由1个总报告和若干个专题研究报告构成,总报告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完成,各专题研究报告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一)国有企业产权、股权转让融资专题由省政府国资委负责完成。

  (二)事业单位和省直部门所属企业资产转让融资专题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

  (三)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专题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完成。

  (四)污水处理、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融资专题由省建设厅负责完成。

  (五)商贸流通领域融资专题由省商务厅负责完成。

  (六)探矿权、采矿权转让融资及依托能源、资源项目开发融资专题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完成。

  (七)资本市场融资和银行信贷融资专题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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