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做好对照检查工作。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和市局各科室、支队要紧紧围绕去年制定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做好深入细致的对照检查,特别要抓好对各级行评团、行评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整改工作,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一时无法解决的要作出书面说明;对已经解决的问题重点查有无反弹,并形成长效机制。
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和市局各科室、支队自评工作情况请于8月10日之前报送市局行评办。
(三)评议整改阶段(8月中旬至11月)
1.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根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的要求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整改方案,对新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施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适合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开展听证质询。积极组织评议代表参加听证质询会。听证质询时,安监部门领导简要介绍工作职能、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等行风建设情况,对评议代表提出问题当场予以解答。对评议代表反馈的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行评团。
4.做好评议迎接检查等工作。市政府纠风办将组织召开评议大会,对各参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测评和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中的经验和亮点,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虚心接受行评办、行评团的检查和评议。
(四)总结阶段(12月)。
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和市局各科室、支队要在11月25日前市局行评办报送本部门、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总结以及新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市局行评办必须对“回头查”工作作出全面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行评团、行评办。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回头查”工作是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开展行评“回头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自满、厌倦情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市纠风办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行评“回头查”工作。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随时接受市行评办、市行评团组织的“明察暗访”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