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建立标准化培训基地。整合社会资源,依托各级标准化技术机构,建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对各领域、各层次技术型、管理型、操作型标准化人员进行定向培训。定期开展标准化专题讲座和培训,有效提高标准化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51.实施标准化高端人才培养工程。组织一批精通技术、外语水平较高、掌握产业发展趋势、熟悉标准化工作的高层次标准化专家,提升我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52.建立技术标准专家库。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标准化科研、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和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方面的智力支撑作用,建立起技术标准专家库,为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建立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把实施标准化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适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具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形成 “统一管理、依托各方、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二)加强政策法规建设,规范标准化工作。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完善标准化地方法规体系。积极推进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反馈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加大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力度,提高标准化工作实效性。
(三)加强奖励和扶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设立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标准化战略研究、标准制修订、标准化示范试点、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标准成果、标准宣传贯彻、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补助。设立 “吉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积极鼓励申报 “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标准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标准化在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中的认知度和普及率,增强社会各界的标准化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标准、行业重视标准、自觉按标准生产和经营、自觉用标准维护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