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围绕产业跃升和产品质量提升,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重点领域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出口产品中涉及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产品,凡有相应标准的采标率达到100%。
(七)标准化主体培育工程。
强化企业标准化意识,夯实标准化基础,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培养企业成为制定标准、实施标准的主力军。
39.强化企业标准化意识。加强标准化宣传与培训,提高企业对开展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企业对产品标准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40.夯实企业标准化基础。引导企业合理设置标准化工作机构,配备标准化专兼职人员,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 “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41.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引导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参与或承担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持企业参与省级或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承担国家或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鼓励企业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在国际标准制修订上取得突破。
(八)标准化示范引领工程。
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业园区标准化、企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等试点示范工作,加速标准的实施推广,扩大标准应用的覆盖面,促进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42.农业标准化示范。以推动主要农作物规范化种植、畜牧水产规模化养殖、园艺特产标准化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市场流通及出口、农业循环经济、农业休闲旅游服务为重点,建设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 (市)10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培育农业产业化标准化龙头企业50户,建立 “标准化规范化农产品”批发市场20个,不断增强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3.工业园区标准化示范。以特色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依托,以园区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为主,以产业聚集为动力,建立10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标准化示范区。推动企业产品研发与标准研制工作同步进行,逐步建立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标准的更新和提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产品升级换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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