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2010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粤府函〔2010〕1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春运工作的指示精神,严密部署,精心组织,实现了2010年春运“组织有序、安全顺畅、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的总体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广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10年春运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等50个单位授予“广东省2010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受表彰的单位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春运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2010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广东省2010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名单(50个)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要物资协调处
广东省卫生厅医政处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广东省航道局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
广东省气候中心(寒冷灾害防御中心)
广东海事局总值班室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司令部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第二支队
广东电视台
南方日报社
中国民用航空深圳安全监督管理局
广州铁路公安局深圳公安处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九客运段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务段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