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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银行业监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银行业监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沪银监通[2010]151号)


在沪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要求,中国银监会定于今年6月下旬至9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银行业监管统计执法大检查。现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银行业监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9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为保证这次监管统计执法大检查顺利进行,上海银监局成立监管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张光平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徐卫飞处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信息处,具体负责辖内银行业监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执法大检查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做好专项安排,扎实开展好本项工作,保证大检查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其中,在沪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成立监管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机构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配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自查结果送达我局监管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自查结束后,我局将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抽查,被检查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倩,联系电话:38650150 。
  附件: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银行业监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0一0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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