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通报涉军测绘有关情况,协同查处涉军非法测绘案件,完善军地测绘活动“信息通报、配合查处、案件移送”制度。
四、工作安排
从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中旬至6月下旬)
1.召开会议。市国土资源局等七部门共同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整顿规范工作。各县区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会议要求和整顿规范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3.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各有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编印整顿规范工作文件选编和案例汇编等资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下旬至9月)
1.进行自查。6月下旬,调查摸清地理信息市场的基本情况,组织各从业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单位要按照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义务,不得向他方提供和转让。持有《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要在开展测绘项目前,按照有关规定到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2.组织抽查。6月下旬至7月,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3.开展督查。8月至9月,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自查、抽查情况,组成若干工作组进行督查,对存在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的要严肃处理。
(三)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0月至11月)
1.推广典型经验。选择整顿规范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区,召开整顿规范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推动整治规范工作。
2.通报典型案例。根据各县区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集中处理、通报、宣传一批地理信息市场违法案件,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3.积极落实整改。各企事业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增强依法测绘、依法经营、依法保密意识。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
1.总结工作。各县区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县区整顿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