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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二、政府法制信息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各级领导检查指导、调查研究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及《实施意见》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建立的制度、积累的经验、涌现的典型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
  (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以及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五)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的具体实施情况;
  (六)纪念《行政复议法》颁布十周年,创新行政复议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情况;
  (七)积极开展“两转两提”和“企业服务年”活动,提高执行力和服务能力的情况;
  (八)全国“12·4”法制宣传日及各种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情况;
  (九)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情况;
  (十)其他方面的情况。
  三、完善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一)年度规划制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和宣传方式,对重点宣传内容列出时间表,并逐项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二)信息员制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1名懂业务、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作为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宣传稿件的收集、整理、报送及工作联络。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7月15前报市政府法制办。
  (三)信息发布制度。要积极报送政府法制信息宣传稿件(报送邮箱:hbsfzb@163.com),客观、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本县区、本部门政府法制工作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将通过鹤壁政府法制网、《鹤壁政府法制》及时发布县区和部门报送的信息,并择优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等媒体推荐。
  (四)通报制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将通过鹤壁政府法制网和《鹤壁政府法制》进行通报。
  (五)考核制度。从今年起,将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所占比重为15%,作为年度考核及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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