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鹤政办〔2009〕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豫政法〔2009〕2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法〔2009〕2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豫政法〔2009〕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纪念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5周年、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及《
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6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关键一年。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和《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政府法制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力、展示政府法制系统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2008年12月15日至16日,全国、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和宣传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市开通了“鹤壁政府法制网”网站,加大了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力度,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等媒体采用我市法制信息500余条,有效宣传了我市各级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扩大了鹤壁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但是,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重视不够、信息渠道不畅等问题。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保”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