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牛。对全省能繁荷斯坦全部实行补贴。乳用西门塔尔牛选择存栏能繁母牛在5000头以上的高安市、泰和县整县推进。
七、供精单位入选条件
(一)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
1、入选范围:符合《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入选种公猪、供精单位、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参与采精种公猪头数在30头以上,管理规范,系谱档案齐全,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贮运设施设备及一定技术力量的种猪场和生猪人工授精站,且相关要求达到《江西省种畜禽场分级与现场验收规范(试行)》标准。
2、申请程序:申请供精的单位应向当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申报表,经现场核查后,报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初审。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于7月20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省畜牧兽医局委托省畜牧技术推广站对申报单位进行精液质量抽查,通过审核,合格的单位将在江西农业信息网、江西畜牧兽医信息网上公布。各项目县只能从公布的单位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生猪良种补贴供精单位。
3、未取得供精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生猪良种补贴供精。
(二)奶牛冻精供应单位
提供奶牛冻精的种公牛站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入选种公牛必须是农业部评选公布的种公牛。
八、项目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协调组作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良种补贴项目组织实施和协调,检查项目工作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负责项目总结验收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技术专家组,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积极开展项目技术咨询,组织筛选种公猪、供精单位、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指导项目县生猪生产,开展种猪场及其良种公猪品种、供精单位和种公猪技术评定,举办生猪人工授精技术、饲养管理技术、疫病防治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参加项目技术督导等。
省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技术专家组,要加强项目区牛繁育技术指导,包括种公牛的选择、母牛的选种选配等;开展牛人工授精技术、饲养管理技术、疫病防治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培训;项目技术督导等。
2、明确责任分工
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制定全省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指导有关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入选种公猪、供精单位、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的管理,制定管理办法;组织评定供精单位及采精种公猪,并在江西省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入选名单和项目县上报备案的供精单位及种公猪档案;负责落实冷冻精液采购计划,从农业部公布的种公牛中,择优选择供精公牛,确定精液价格,签订冻精购买合同;制定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协调项目县有关工作,制定全省良种补贴精液标识和人工授精员技术要求;对使用的良种精液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上报农业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县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业厅计财处: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县:制定本县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建立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从省公布的入选名单中,择优选择供精单位及采精种公猪,确定精液价格、配种范围、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等,并报省级畜牧部门备案;加强供精单位、猪人工授精站点、人工授精员的管理,规范配种服务收费,防止违规加价;指导供精单位、人工授精员和养殖户做好精液生产、发放和配种记录,如实填写母猪基本情况登记卡,建立健全配种、产仔等相关信息记录档案,配种记录要有母猪饲养户签名及指印;做好补贴母猪佩戴标识及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本县生猪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并以县为单位建立本县生猪良种补贴专(台)帐;开展基层技术人员和生猪养殖户技术培训。
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县:制定本县的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协调小组,落实责任分工;根据选种选配方案,测算冷冻精液需求数,报省畜牧兽医局汇总;制定基层技术人员和奶牛养殖户培训计划;加强人工授精服务站点、人工授精员的管理,制定奶牛配种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防止违规加价;负责落实本县奶牛加施标识(耳标)和建档工作,指导做好冷冻精液使用和奶牛配种、产犊、产奶等信息记录档案,配种记录要有奶牛养殖户签名及指印,配种母牛、新生牛犊要配带耳标;奶牛养殖户要保存好使用过的冷冻精液细管,作为今后项目检查验收的主要凭证。
供精单位和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供精单位在良种精液包装上必须加施江西省国家良种补贴的统一标识,确保项目县需要的精液数量和质量;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要做出服务承诺,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做到随叫随到。
3、广泛开展宣传
为扩大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的影响,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充分利用多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将补贴政策、补贴区域、补贴标准、收费价目等进行广泛宣传。省农业厅在江西农业信息网上公布补贴的县和乡;县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在县级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布补贴的乡、村、养殖场(户);项目村(场)要按照《
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
奶牛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张榜公示本村(场)养殖户及其母猪、奶牛配种情况,使项目县县的养殖户知情受益,确保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县内做到家喻户晓。
4、加强技术培训与推广
技术培训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和关键。有关部门、项目县和供精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项目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加强对人工授精员和母猪、奶牛饲养户的培训,加大人工授精、发情鉴定、饲养管理等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畜牧生产的科技水平,及时解决养殖户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分别举办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与技术培训班和奶牛良种补贴项目管理与技术培训班,对各级相关畜牧兽医管理人员、供精单位和配种员进行重点培训,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技术水平。
5、工作进度要求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制定并下发《江西省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各生猪良补县和奶牛重点县必须于7月23日前,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补贴对象数量范围,规范补贴程序,制定保障措施等。各县必须在7月30日前完成生猪、奶牛养殖场登记造册、复核、公示等工作,并将补贴名单、数量上报省畜牧兽医局。7月31日前,完成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的申报、审核、确定、公布等工作。8月15日前,各生猪良补县要完成供精单位招标工作,并将招标相关文件、合同、种公猪情况表上报省畜牧兽医局。7月20日前,完成奶牛冻精的招标采购工作。各项目县要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将材料审核、汇总,并行文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电子版发送至xmjxmc@jxagri.gov.cn。各项目县要加快进度,尽快完成2009年度畜牧良种补贴任务,搞好2009年度与2010年度良种补贴项目的衔接,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落实2010年度畜牧良种补贴工作。要根据项目实施年度,做好建档造册、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工作,避免项目混乱重叠。
6、强化监督管理
要加强供精单位和种公猪质量监管。省畜牧兽医局要组织专家对种公猪站等供精单位的条件进行确认,对所有供精种公猪进行审核登记,建档造册,并加施标识。供精单位要完善基础设施,严格按照种公猪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强种公猪的饲养管理。省畜牧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种猪精液质量检测。如发现种公猪、精液质量不合格或高于同期市场价格、违反服务规定的,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给予通报或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参加项目资格。各项目县农业(畜牧兽医)和财政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省农业厅监督电话:0791-6225629,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791-7287582。在项目实施中,省里将组织项目督导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补贴精液使用情况,核查农户保留的冷冻精液细管,查阅相关档案记录,核查农户签字或手印及保留的精液瓶等。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畜牧良种补贴工作的信息调度,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每月调度畜牧良种补贴项目进展情况,以月报表形式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省畜牧兽医局汇总后报农业部、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