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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二○○六-二○○八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㈠申报推荐
  先进基层党组织采取申报制,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进行自行申报。此次活动共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其中厅直单位党委2个,厅直单位党支部2个,厅机关党支部(含老干部及后勤服务中心支部)2个;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采取推荐制,由单位党组织在本单位评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具体推荐名额附后)。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厅机关党委。
  原则上厅领导、厅直机关党委委员、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参加评选;厅机关党支部及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厅直单位党支部只评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特别突出的也可推荐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但二者只能选一。
  ㈡审核评定
  厅机关党委负责初审考核工作,提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候选名单,经党委委员会议审查评定,并在江西建设网上公示一周后,报厅党组批准。
  三、表彰与奖励
  “七一”前,厅机关党委将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对获得厅直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的单位授予奖牌;对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个人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经济奖励,以鼓励先进。
  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也要在“七一”前,列出专项经费对本单位的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㈠评选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上报的材料要真实可靠,推荐的对象要群众公认,严禁弄虚作假。
  ㈡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领导,认真填写并按时报送评选表彰材料,先进党组织15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000字左右。推荐表应填报一式三份,并附打印的事迹材料,按规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5月31日前报厅直机关党委,逾期不报的单位作自动放弃推荐表彰处理。
  联系人:胡才旺;联系电话:6298190
  附件:厅直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分配名额(略)
  厅直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审批表 (略)
  厅直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表 (略)
  厅直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表 (略)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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