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力实施“阳光收费”,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及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6.在高中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不予录取。
七、加强领导,抓好宣传,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
1.为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和督察工作,成立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晓沛
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亢 晟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马小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刘 峰
常文建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副局长
尹向梅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 湧
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庆举
金桂玲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张建才
刘胜林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兴庆区教育局局长
宋敏达
金凤区教育局局长
张 冰
西夏区教育局局长
冯金福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沈学文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志勇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泽庭
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处主管
毛志成
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处主管
王舒娟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赵健民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孙汉林
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处副主管
郑尚贤
市教育考试中心干部
徐建成
市教育考试中心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小林兼任。
2.坚持原则,做好宣传。中小学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原则,掌握政策,认真落实《
义务教育法》,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把考试招生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抓紧抓实,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