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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银川市201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5.大力实施“阳光收费”,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及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6.在高中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不予录取。

  七、加强领导,抓好宣传,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

  1.为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和督察工作,成立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晓沛
  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亢 晟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马小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刘 峰

  常文建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副局长

  尹向梅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 湧
  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庆举

  金桂玲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张建才

  刘胜林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兴庆区教育局局长

  宋敏达
  金凤区教育局局长

  张 冰
  西夏区教育局局长

  冯金福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沈学文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志勇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泽庭
  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处主管

  毛志成
  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处主管

  王舒娟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赵健民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孙汉林
  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处副主管

  郑尚贤
  市教育考试中心干部

  徐建成
  市教育考试中心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小林兼任。

  2.坚持原则,做好宣传。中小学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原则,掌握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把考试招生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抓紧抓实,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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