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遏制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切实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作用,结合全省工商监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紧迫性
商品过度包装主要表现就是包装的耗材过多、分量过重、体积过大、成本过高、装潢过于华丽、甚至搭售贵重物品等。这种现象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导致商品价格虚高,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助长奢侈腐败现象,不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违背。因此,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治理,及时有效的解决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二、积极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全社会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过度包装的危害性,大力倡导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和社会风尚,引导教育经营者不经销过度包装商品,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和奢侈浪费之风。
同时,要针对月饼、茶叶、酒类、化妆品、保健食品等商品过度包装之风愈演愈烈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引导,使流通企业做到不采购、不销售、消费者不购买、不消费过度包装商品。提倡选择经济实惠、简洁包装的商品。各级工商机关要带头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打击商品过度包装
各级工商机关要依据国家标准,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等场所执行商品包装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要加强对过度包装商品的广告、宣传以及搭售商品行为的严格审查,涉嫌违法的,坚决查处。
四、要求
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治理过度包装工作的领导,要将治理过度包装作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政府领导下,与各部门通力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认真受理、解决,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