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年检验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2008年度企业年检工作已于2009年3月1日正式开始。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级局要在认真落实国家总局《
关于在2008年度企业年检中做好帮扶企业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9】22号)精神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扶企业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更好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实行年检当场办结。凡企业提交年检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缩短年检办结时间,当场通过年检。
二是为企业开辟年检“绿色通道”。可采取多样化的年检方式:一是在窗口直接受理;二是对重点行业、大型企业或集团、开发区和产业集中及情况特殊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可以直接到企业现场办理年检,也可以预约办理年检;三是对“守合同重信用”等企业实行年检免审(对实行前置许可的企业除外,必须认真审查许可证和批准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三是企业年检可免予提交审计报告。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除一人有限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等行业以及外商投资的公司除外,企业年检可免予提交审计报告;企业年检免予审查分支机构备案情况,分支机构可凭隶属企业上一年度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予以年检。有困难的企业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免收年检费。
四是延长年检期限。继续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通知精神,放宽市场退出规定,延长休养生息时限。对公告后仍未能如期参加年检的民营企业,按规定需退出市场的公告时限可再延长半年。
五是实行柔性监管。在企业年检期间,要通过网络、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发布企业年检的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进行年检提示,口头告知,书面告知,提醒企业及时参加年检,避免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年检中实行柔性监管,采取对轻微违法不处罚或违法从轻处罚的原则。
六是各级局的年检部门要向社会全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禁“搭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