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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依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重大关键平台共性技术攻关;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专项,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牵头推进工业设计;组织引入风险投资。

  (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承办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新兴产业推进处。

  负责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

  (十二)企业处。

  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指导国家、省确定的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承办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小企业处)。

  拟订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基地县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承担省中小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

  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和奖励;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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