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各级局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活动。

  一是领导带头,相关执法部门、基层工商分局(所)执法人员全员参加。要通过订阅资料自学、集中培训等形式,系统学习,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各市、州局要组织培训班,使广大工商干部尽快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5月份,省局将举办全省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的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结合实际,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食品安全法赋予工商机关的职责。

  二是组织开展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工作。要以县级局为单位,组织开展社会培训活动,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教育,引导经营者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守法经营,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结合实际,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各级局要在广泛、深入、全面理解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制订方案,扎实做好整顿工作。要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各项制度入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