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县级局为单位,依据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签订责任状,严格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做好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和诚信体系建设,定期会商、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引导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问题食品。建立经营者诚信档案,对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单”。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经营者诚信经营。
四、活动安排
食品安全规范年活动分两年进行。自2009年3月开始,到2010年12月底结束。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3月至4月。各级局要利用各种媒介对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制定活动方案,要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使工商执法人员和广大经营者深入了解活动的目的、目标和主要内容,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具体实施阶段:2009年5月至2010年10月末。2010年的活动还将根据新的工作要求适当增加工作内容。
其中,2009年11月至12月,省局将组织开展督导和检查活动,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总结评比阶段:2010年11月-12月,省局将对两年的活动进行全面检查评比、总结表彰。
各级局要周密安排,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活动。
五、活动要求
各级局要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活动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级局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规范年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突出主题,统筹安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