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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工商消字[2009]38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现将省局制定的《吉林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规范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吉林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规范年活动方案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吉林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以及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以强化监管为措施,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规范管理为内容,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以“立足职能、规范管理”为主题,进一步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经营者自律意识,使监管制度更加完善、监管方法更加科学、监管行为更加规范,经营者自律意识更加增强,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活动内容
  (一)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各级局要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及加强重点食品市场整治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制度,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把国家组织开展的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活动落到实处,组织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3、节日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围绕节日食品市场的特点,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商品以及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食品,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等措施,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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