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管理我省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四川省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规划全省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四)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四川省商务厅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绩效考核、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
(二)综合与信息化处。
研究提出全省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分析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负责草拟综合性重要文稿,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承担厅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承担商务志编纂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编制起草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统计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提出促进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监督管理各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内部审计;负责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四)法规与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组织起草地方性商务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指导全省商务系统依法行政;承办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承担全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
(五)服务业发展协调处。
按要求承担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省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以四川省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