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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0)


  (十二)管理我省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四川省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规划全省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四)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四川省商务厅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绩效考核、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

  (二)综合与信息化处。

  研究提出全省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分析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负责草拟综合性重要文稿,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承担厅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承担商务志编纂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编制起草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统计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提出促进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监督管理各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内部审计;负责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四)法规与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组织起草地方性商务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指导全省商务系统依法行政;承办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承担全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

  (五)服务业发展协调处。

  按要求承担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省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以四川省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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