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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确定省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确定省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吉工商个字[2009]41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全面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局决定重新确定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联系点,重新确定的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联系点单位是:

  农安县工商局

  吉林市工商局船营分局

  梨树县工商局

  东辽县工商局

  通化县工商局

  扶松县工商局

  松原市工商局宁江工商分局

  大安市工商局

  延吉市工商局

  希望各联系点单位认真研究创新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带动示范和影响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要围绕省局2009年重点调研课题,结合本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监管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成果及时报省局个体处。

  附件:2009年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重点调研课题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2009年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重点调研课题

  1、发挥登记注册市场主体的职能作用,落实政府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实现就业再就业。
  2、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经验做法和对策建议
  3、规范分层登记管理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的信息水平的做法和经验。
  4、积极推进各地建立政府组织领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工作机制,坚持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原则,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中的经验和做法。
  5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探索推进黑网吧查处、校园周边治理、流动人口管理的经验做法。
  6、在贯彻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大力促进民营
  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实践中,解决具体问题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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