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召开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清理及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通知
(晋国土资明电〔2010〕57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厅《山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晋国土函[2010]110号)、《山西省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国土资发[2010]102号)的要求,7月中旬前各市要完成出让合同清理、房地产专项整治的工作,上报查处结果和专题报告。但全省出让合同专项清理、房地产专项整治清理出来的未开工、未竣工、违法违规违约用地,到6月20日还有许多未处置。网内上报国土资源部的合同清理2007年以前未竣工的和房地产专项整治各类屯地和闲置的,也有相当多的未进行处置。各地要按照要求加大处置力度,按时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为保证出让合同清理、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省厅决定7月16日在大同市召开全省合同清理及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会,会期两天。7月15日报到。各市局分管副局长、科长参会。各市要在会上汇报本市合同清理及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并提交本市出让合同清理、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请各市局在7月14日18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大同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