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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系统进一步加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系统进一步加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机关各处室、分局、事业单位: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在苏州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周伯华局长参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为全国工商系统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加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工商系统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认识。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中央再次把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突破口选在农村,再次向全党提出农村改革发展这一历史性课题,对我国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到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认真做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谋大局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始终站在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三农”工作对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服务农村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工商机关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作用。国务院批准的总局新“三定”方案,赋予了工商部门农村市场监管、农民权益保护、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等职责,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部门的信任和期望。各级工商部门要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中找准定位,认真履行职能。要按照省局吉工商市字[2007]1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红盾维权护农、经纪合同帮农、商标品牌兴农、市场准入便农、市场流通富农、食品安全利农等六项举措,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切实把做好“三农”服务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争取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做法有创新,工作有力度,效能有提高,推广有典型。

  三、重视经验总结,用典型指导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省局拟于适当时机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各市州都要总结经验,抓好典型,用典型指导工作,并注意搜集资料,为会议做好准备。省局将赴各地调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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