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了《
关于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现转发各地执行。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在这“两项”工作中,能够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尤其是按省局提出的“抓好源头、管好终端实现全程跟踪监管与服务”的要求,在审查经营主体资格、规范销售企业经营行为、打击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行为、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 活动、与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进行互动增加售后服务网点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取得初步成效。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对于确保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扩大内需、保增长措施深入贯彻的极端重要性,按照
《通知》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局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牵头抓,内设机构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全面掌握辖区的中标销售企业及其所属销售网点。要通过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网站”,掌握本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中标产品型号、中标销售企业及其所属销售网点的名单,并在本辖区内通过媒体发布名单。
三、加强对二手商品市场的管理。要对家电、汽车等商品二手市场加强监管,严防回收的旧家电、旧汽车摩托车改头换面非法流入市场。
四、引导经营者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等“两项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进入。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切实打击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商品市场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