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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工商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测试的通知

  3、测试时间:拟定于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运用: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测试成绩合格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测试不合格者或因正当理由没参加测试的人员三个月后可申请重新测试。测试成绩由省局反馈给各市州局监察室、人事处备案。
  四、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教育测试的重要意义。这次廉政教育测试是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遵守党纪条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举措,各级局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
  二要全面开展一次廉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各级局要利用一个月时间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和督促广大干部学习本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廉政法规,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廉政教育测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关景富、常天晨、崔洪海同志担任,成员为人事处、基层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各级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严肃考试纪律,评卷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保证测试顺利进行。
  各市州、长白山局将本地区参加考试人员情况填写《参加廉政教育测试人员情况表》,并于8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局监察室。(邮箱:jijianzu2004@yahoo.com.cn)

  附件2:
  参加廉政教育测试人员情况表

  地区         人员总数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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