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习贯彻落实。各级局采取《
食品安全法》自学、集中辅导、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知识测验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进行学习,熟悉掌握法律赋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同时,利用报纸、广播、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办班辅导等形式向广大经营者及消费者宣传讲解《
食品安全法》。长春市局在系统内组织巡回授课,讲解《
食品安全法》应知应会内容,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通化市局通过采取远程教育的方式,全员参加学习,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技能培训班;东丰县局利用在广播电台开办的《消费者之声》栏目,举办《
食品安全法》知识讲座,每周一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镇赉县局举办了《
食品安全法》知识大赛;延边州局组织开展“
食品安全法五进”活动,即:组织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深入各类消费群体,根据不同的消费特点宣传了《
食品安全法》,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与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监管机制落实。各市(州)局根据国家局提出的“八项制度”建设,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者执法行为和经营者经营行为。辽源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的思路目标、内容措施;吉林市局对国家局提出的“八项制度”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细化,并在“八项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更加切合本地食品流通市场实际的食品监管“双十项制度”,实施中已初步显现出良好的监督管理效果。德惠市局根据监管实际,编印了《德惠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规范》。乾安县局创新监管机制,实行了食品安全监管电子“网格”化管理。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
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不深入。经各检查组检查及省局暗访,有的县(市)局对《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不深入,大部分食品经营业户对《
食品安全法》内容了解甚少,甚至较大的乡镇没有组织学习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