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
(晋建标字[2010]215号)
太原市、大同市、长治市、晋城市、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民政局、残联、老龄办:
现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10]126号)转发你们,并就我省初步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残联、老龄办等部门要在各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领导负责制度,明确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络人,并将人员名单于7月20日前分别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和省老龄委办公室。
二、各市相关部门要积极按照原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建标[2007]261号)附件2“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和《关于开展“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10〕126号)要求,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以城区为主要对象,开展自查工作,按附件“无障碍建设情况统计表”中的内容逐项检查,如实填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自查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和电子文档于7月30日前分别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和省老龄委办公室。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和省老龄委办公室四部门将组织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太原、大同、长治、晋城和运城5个创建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省级联系部门和人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齐锦程 电话:0351-3580119
邮 箱:qijincheng@163.com
省民政厅:崔鸿飞 电话:0351-6387387
邮 箱:sxsmztchf@163.com
省 残 联:刘建明 电话:0351-4083450
邮 箱:sxclwqb@163.com
省老龄委:关 宇 电话:0351-6387006
邮 箱:sxlaoling0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