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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本方案从2010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附件:
  1、《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2、《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报告单》
  3、《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报告单》
  4、《四川省各市(州)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等级统计表》

  附件1: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道德品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公民素养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学分修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查成绩达到要求;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运动与健康

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审美与表现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附件2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报告单
  (高  年级  学期)

      学校 高    班 学生姓名    学籍号    考籍号   

(填写本学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主要事迹)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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