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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修订)


  附件3:
  四川省普通高中   级高一新生花名册
  (共   名)
  
     市(州)   县(市、区)      学校(盖章)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学籍号

考籍号

户籍地

初中毕业学校

中考成绩

录取类别

           
           
           
           
           
           
           
           

  注:
  1. 本表通过四川省电子学籍系统分班打印形成,加盖学校公章后,按照管理权限上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上报新生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学生学籍,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编号规则编制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为辅号)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完成电子注册,并于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学校各年级统一以入学年份命名。如2010年入学的,应写为高2010级。
  3.录取类别指:公费统招生、择校生、其他。
  打印时间:

  附件4:
  四川省普通高中   级高  学生花名册
  (共   名)

     市(州)   县(市、区)      学校(盖章)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学籍号

考籍号

户籍地

        
        
        
        
        
        
        
        
        
        
        

  说明:本表通过四川省电子学籍系统打印形成,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上报花名册进行审核,完成电子注册后,于每年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5: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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