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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修订)

  第二十七条 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学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鉴印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后生效。
  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准予毕业的学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制、打印《四川省普通高中  级毕业(结业、肄业)班学生花名册》(附件11)一式三份,由学校、县(市、区)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分别存档。学校应及时将学生的毕业情况载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并归档保存。
  第二十八条 修习期满,未达到毕业标准的,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全省统一印制)。未读满修业年限的,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全省统一印制)。
  第二十九条 毕业证书损坏不予换发,遗失不予补发。确需学历证明的,由学校及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发给学历证明书。

第十章 学籍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籍档案由省教育厅统一格式和表格,主要包括:《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四川省普通高中  级高一新生花名册》、《四川省普通高中  级高  学生花名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留级申请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申请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增减情况登记表》(附件10)、《四川省普通高中  级毕业(结业、肄业)班学生花名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报告单》(附件12)、《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报告单》(附件13)、《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附件14)、《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体格检查登记表》(附件15)、《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件16)以及毕业证书存根、结业(肄业)证书存根、学历证明书存根等。学生学籍档案材料须及时、准确、规范填写,及时更新。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
  学校要将学生的有关信息及时输入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县(市、区)、市(州)、省教育行政部门。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籍是发放高中毕业证书和办理转学、休学、退学等手续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根据需要配置学生学籍管理设备设施,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电子档案,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 自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开始执行本办法。2008年、2009年入学的高中学生仍执行原四川省教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原四川省教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在2009年入学的高中学生毕业时予以废止。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四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是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工作部门。
  附件:
  1.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考籍号编码规则》
  2.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
  3.《四川省普通高中  级高一新生花名册》
  4.《四川省普通高中  级高  学生花名册》
  5.《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留级申请表》
  6.《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7.《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
  8.《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9.《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申请表》
  10.《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增减情况登记表》
  11.《四川省普通高中  级毕业(结业、肄业)班学生花名册》
  12.《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报告单》;
  13.《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报告单》;
  14.《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
  15.《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体格检查登记表》;
  16.《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附件1: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考籍号编码规则

  一、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18位)编码规则(从左至右):
  (一)第1-6位为全国统一的省、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
  (二)第7-10位为高一学生入学年号,如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编为2010。
  (三)第11位为学段代码,全省统一为3。
  (四)第12-13位为学校代码,由各市(州)统一编定。
  (五)第14位为学生性别代码,男为“1”,女为“2”。
  (六)第15-18位为学生学籍序号,以学校为单位,从0001号开始依次编号。
  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12位)编码规则:
  (一)第1-2位为毕业年号,如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2013年毕业,头2位就编为“13”。
  (二)第3-6位为全国统一的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
  (三)第7-8位为学校编码,由各市(州)统一编定。
  (四)第9-12位为学生考籍号序号,以学校为单位,从0001开始依次编号。

  附件2: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
  
      市(州)    县(市、区)     学校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生照片

 

盖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章

民 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学籍号

 

考 籍 号

 

家庭住址

  省(市、区)  市 (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户籍所在地

 

所在地

  省(市、区)   市 (州)    县(市、区)

入校方式

1.统招录取( )  2.择校录取( ) 3.中途转入( )  4.其他( )

入校年月

 

联系电话

 

初中毕业学校

省(市、区)  市(州)   县(市、区)      学校

学生监护人情况

称谓

姓名

年龄

工作(或学习)单位

联系电话

 

 

 

 

 

 

 

 

 

 

 

 

 

 

 

学籍变动记载

项目

时间

原因

来处与去向

 

 

 

 

 

 

 

 

阶段

时  间

在何地何校学习

证明人

义务教育阶段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高中阶段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毕业(结业)

时间

 

证 书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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