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0〕5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陕各单位:
近期,我省持续高温天气,盛夏酷暑季节已经来临。为了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和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高温季节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也是群众生活用水用电最为紧张的季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我省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和群众生活保障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统筹调度,有效保障工农业生产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用电,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环节和领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区、各系统、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针对高温季节生产特点,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生产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一要加强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二要加强火灾防范和用电管理,加强对娱乐场所、车站码头、商场宾馆、地下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公共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业整顿;三要督促工业商贸企业严格高温季节用电、用气管理,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防止失火、触电、漏电造成人员伤亡;四要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加强监管,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五要坚决落实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尤其是钢铁、化工、建筑、电力、燃气等生产施工企业要按规定调整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落实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对高温岗位采取降温措施,配备降温设施,改善劳动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带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六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做好各类运输车辆安全状况检查工作,防止车辆因为高温、雷电的影响,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七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及时制订地区、行业灾害性天气应急措施,并督促指导有关企业编制相关预案。